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日,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商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1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商标转让及子公司对外股权转让(以下简称商标及股权转让)产生的利润可能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不超过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50%。出于审慎考虑,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本次商标及股权转让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公司暂缓实施本次商标及股权转让,根据《证券日报》的相关要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转让股权进行审计,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商标进行评估。根据审计和评估结果,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商标和股权转让事宜。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次交易将继续推进,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